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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是我的,能否追讨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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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0-14 12:07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网址:http://zhsk.12348.gov.cn

问:

我和妻子两年前结婚,后来发现妻子已经怀了别人的孩子。我也无奈,只得认了,养了这个孩子两年。现在我和妻子离婚,我想在离婚后向妻子追讨这两年孩子的抚养费用,可是妻子说,我结婚不久就知道这件事了,已经认可,没有权利再要求追讨抚养费。请问,我还有权向妻子追讨抚养费吗?

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孩子的亲生父母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孩子不是你所生,你承担了两年抚养孩子的义务,你有权向孩子的亲生父母追讨抚养费。至于你的妻子说你结婚后不久就知道并认了这个事,只能理解为你承认了妻子生了别人孩子的事实,并不意味着你失去了向孩子亲生父母追讨孩子抚养费的权利。所以,离婚后你可以向孩子的亲生父母追讨这两年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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