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政府原县长段贤柱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段贤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段贤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