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仨合律师事务所
SICHUAN SAHE LAWFIRM
网站首页
Home
权威发布
Nav
仨合动态
Nav
服务流程
Nav
团队介绍
Nav
法律法规
Nav
以案释法
Nav
联系我们
Nav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涛决定逮捕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01-04 08:41
来源:高检网
网址:
http://www.spp.gov.cn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涛(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文章分类:
权威发布
分享到:
友情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20 四川仨合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咨询电话:0839-5281847、133-50492545
邮箱:1075680908@qq.com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北门沟路336号二楼(原种子公司)
乘车路线:2路(北门市场站)
小程序
手机访问
——————
—
—
热线电话
0839-5281847
133-50492545
QQ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