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宅基地上建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二维码
问:我和我丈夫在农村,多年前我们俩结婚时在村里的宅基地上盖了五间房子,一起居住生活。之前,我家和本村另一家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归谁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现如今我们住的宅基地已经被村里确定给另一家,宅基地上的房子却是我们建的。请问:如果我和丈夫离婚,离婚之后分割财产时应该如何进行?山西 朱虹 答:如果是婚后修建的房屋,则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属于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离婚时能够进行实物分割的就实物分割,不适合实物分割的可以折价。法院判决时很可能将房屋判归你们中的一方所有,同时获得房屋的一方应该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市场价的一半金钱。宅基地使用权人是其他人,可以考虑一下两种方式来操作:第一,向宅基地使用权人支付宅基地使用的对价,相当于使用权的转让。由于你们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上转让是合法的。第二,向宅基地使用权人支付一笔租金,从而长期使用该宅基地,这对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适用。
文章分类:
婚姻法和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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